当前位置:办事大厅 -> 上海交易流程  
办理机动车注销失窃登记手续
[2007-01-29] [作者: 上海交通安全网] [来源: 上海交通安全网] [ eche168 ]
 

一、办事条件:
自办理报失登记之日起满一年后可办理注销失窃登记。
二、需提供的资料:
(一)公车:
1、新车购车发票;
2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和IC卡;
3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4、《失窃机动车注销牌证登记表》;
5、若有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应同时携带。登记证书丢失,由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。

(二)私车:
1、新车购车发票;
2、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《失窃机动车注销牌证登记表》;
4、若有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应同时提供。

(三)如车辆已办理“被盗抢险”的,在保险公司理赔完毕后携带保险公司赔款批单、收据、保险权益转让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三、办理程序:
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所需材料到中山北一路1101号1号楼1号窗口办理,在十天内至浦东验车场办理新车上牌。

四、办结时限:手续齐全的,1个工作日完成

五、受理时间、地点:
1、时间:周一至周四 8:30-11:30 13:30-17:00
周五 8:30-11:30 13:30-16:00
2、地点:中山北一路1101号1号楼1号窗口

六、监督(投诉)电话:56316664

eche168经销商推荐:
 
汽车新闻』 『国产车』  『进口车』  『汽车用品』  『二手车』  『供求商机』  『搜车360』  『进入论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