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办事条件: 自办理报失登记之日起满一年后可办理注销失窃登记。 二、需提供的资料: (一)公车: 1、新车购车发票; 2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和IC卡; 3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4、《失窃机动车注销牌证登记表》; 5、若有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应同时携带。登记证书丢失,由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。
(二)私车: 1、新车购车发票; 2、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3、《失窃机动车注销牌证登记表》; 4、若有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应同时提供。
(三)如车辆已办理“被盗抢险”的,在保险公司理赔完毕后携带保险公司赔款批单、收据、保险权益转让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三、办理程序: 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所需材料到中山北一路1101号1号楼1号窗口办理,在十天内至浦东验车场办理新车上牌。
四、办结时限:手续齐全的,1个工作日完成
五、受理时间、地点: 1、时间:周一至周四 8:30-11:30 13:30-17:00 周五 8:30-11:30 13:30-16:00 2、地点:中山北一路1101号1号楼1号窗口
六、监督(投诉)电话:563166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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